我市嚴格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省政府226號令)、《關于濟南等三市調整征地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價費發(fā)〔2008〕178號)和濟南市政府238號令規(guī)定的補償標準,確保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用足額支付給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在中心城區(qū)規(guī)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需要搬遷農民住房的,以房屋安置為主,標準為每人40平方米(建筑面積);實行房屋安置的,不再安排宅基地。在中心城區(qū)規(guī)劃建設用地范圍外因土地征收需要搬遷農民住房的,其搬遷的住房按照魯價費發(fā)〔2008〕178號文件批準的補償標準以貨幣方式補償,補償后由區(qū)政府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為被搬遷人重新安排宅基地,并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手續(xù)。因土地征收需要搬遷農民住房的,其搬家費、過渡安置費按照魯價費發(fā)〔2008〕178號文件批準的補償標準執(zhí)行。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搬遷費,按照建(構)筑物補償費總額的15-20%予以補償。在補償安置到位的基礎上,房屋以被征地農民自我拆除為主,拆除的舊料歸原主所有,沒有強拆現象發(fā)生。章丘市在繡源河綜合整治項目征收拆遷工作中,緊緊抓住政策惠民、陽光操作、群眾工作三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在短短兩個月時間里就順利完成了5個村莊、1656戶、近30萬平方米的征收拆遷工作,實現了“零上訪、零投訴、零強拆”,做到了群眾得實惠、發(fā)展得空間、政府得民心。
為保障國家和省重點工程順利建設,我市對重點工程征地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首先保障安置用地的落實。如長清大學科技園需搬遷整合26個村莊,8000多戶,2.6萬人,根據安置情況,共規(guī)劃了三個安置區(qū),已經辦理用地手續(xù)3210.8畝,保障了村民安置區(qū)開工建設。二是將安置用地與項目用地一并報批。如京滬高鐵項目,項目建設用地3930.66畝,拆遷安置用地1688.51畝;膠濟客運專線工程,項目建設用地2314.66畝,拆遷安置用地463.27畝,既保障了重點工程用地,又確保了被征地農民及時得到妥善安置,得到了被征地農民的普遍認可。
不斷完善補償安置機制保障被征地農民長遠生計
近年來,按照國務院(國發(fā)〔2004〕28號文件)和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fā)〔2004〕238號文件)精神,我市各縣(市)在完善征地補償和安置制度方面進行了探索和實踐。如濟陽縣為保證農民失地不失收,保護農民利益,采取了多種安置方式,實行長期補償的辦法。為做好長期補償工作,縣政府專門制定了《濟陽縣征(使)用土地補償辦法》,該辦法規(guī)定:土地補償按土地平均收益長期補償的方式,并依照依法征地、分類補償、年年結清、長期受益、定期調整、收益保值的原則進行,并對補償標準、長期補償費用來源、長期補償的程序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長期補償辦法的實施,得到了廣大農民的支持和擁護,有力地保證了農民的長遠利益,促進了征地工作順利進行。章丘、商河和平陰等三個縣(市)也采用了長期補償的方法,確保農民失地不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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