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12日發(fā)布“90個國外貸援款項目2009年度公證審計成果”公告,公告披露了審計中發(fā)明的問題,其中,47個項目中存在違背國家法規(guī)、貸(援)款協議問題和內部把持缺點,審計署稱,這47個項目未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或特定目標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就47個項目中存在違背國家法規(guī)、貸(援)款協議問題和內部把持缺點等,審計署審計發(fā)明,8個項目標2.18億元國內配套資金未及時、足額到位,占項目總數的8.88%;7個項目涉及處所財政部門或項目單位滯留資金0.21億元,占項目總數的7.77%;1個項目(亞洲開發(fā)銀行貸款鄭州至西安鐵路項目)未按時繳納資本金4.56億元,占項目總數的1.11%;37個項目財務管理不規(guī)范,占項目總數的41.11%,重要是存在未按規(guī)定設置賬簿、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不夠規(guī)范、內把持度不夠健全等問題;16個項目標投資完成額比例偏低或提款報賬進度較慢,占項目總數的17.77%。
截至2009年12月底,47個存在違背國家法規(guī)、貸(援)款協議問題和內部把持缺點的項目中,未到位的2.18億元配套資金,有0.72億元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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