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3月1日起,青島市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全市企業(yè)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100元、950元調整為1240元、1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1.5元、9.8元調整為13元、11元。
從3月1日起,駐市南區(qū)、市北區(qū)、四方區(qū)、李滄區(qū)、黃島區(qū)、嶗山區(qū)、城陽區(qū)用人單位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100元調整為1240元,增加140元,增幅為12.7%;駐即墨市、膠州市、膠南市、平度市、萊西市用人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950元調整為1100元,增加150元,增幅為15.8%。 此外,青島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一同出爐:駐市南區(qū)、市北區(qū)、四方區(qū)、李滄區(qū)、黃島區(qū)、嶗山區(qū)、城陽區(qū)的用人單位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1.5元調整為13元,增幅為13% ;駐即墨市、膠州市、膠南市、平度市、萊西市的用人單位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9.8元調整為11元,增幅為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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