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 俄羅斯國家杜馬(議會下院)25日通過一項法律,規(guī)定親友要對恐怖分子行為承擔責任,賠償恐怖分子造成的損失。
根據(jù)總統(tǒng)普京提交的這項《關于與恐怖主義作斗爭新措施法》,恐怖分子實施恐怖活動所造成的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應該由恐怖分子本人及其配偶、親戚和朋友進行賠償,前提是他們不能提供足夠證據(jù)證明各自的資金、貴重物品和其他財產不是來自該恐怖分子的恐怖活動。
根據(jù)該法律,對以實施恐怖活動為目的、在恐怖分子訓練營接受訓練者判刑5年到10年,最高罰款50萬盧布(約合1.57萬美元);對組織恐怖團體者判刑15年到20年,最高罰款100萬盧布(約合3.14萬美元);對參加恐怖團體活動者判刑5年到10年,最高罰款50萬盧布;對公開呼吁實施恐怖活動者判刑3年到10年;對參加境內外非法武裝團體并以違背俄羅斯利益為目的者,刑期將從2年增加到6年。
俄還將在聯(lián)邦一級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協(xié)調和組織聯(lián)邦和地方行政機關的反恐活動。
國家杜馬安全和反腐敗委員會主席亞羅瓦婭表示,該法意在“使參與恐怖犯罪團體無利可圖、沒有吸引力”。
國家杜馬議員科瓦廖夫說,以往受害者很難指望獲得賠償,而新法律將建立相關機制。
http://news.sohu.com/20131027/n388991381.shtmlnews.sohu.comfalse京華時報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10/27/content_35100.htmreport692據(jù)新華社電俄羅斯國家杜馬(議會下院)25日通過一項法律,規(guī)定親友要對恐怖分子行為承擔責任,賠償恐怖分子造成的損失。根據(jù)總統(tǒng)普京提交的這項《關于與恐怖主義作斗爭新 (責任編輯:UN606) 原標題:俄立法讓親友為恐怖分子“埋單”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