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沒有老婆孩子,也沒有工作的市民,醉酒后腦出血,然而在最需要進行手術搶救的時候,他的兩名姐姐卻都拒絕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醫(yī)院只好采取保守治療,病人最終在醫(yī)院病故 (10月15日《廣州日報》)。
任何有同情心的人,聽說這樣的不幸,都不免會唏噓難過。我們可以抱怨病人的姐姐不夠仁義,也可以指責當事醫(yī)院缺乏鐵肩擔道義的勇氣,但我以為真正的悲劇根源并不在此,而在我們的社會,缺乏對類似孤殘群體的必要保障。
不妨設想一下,假如醫(yī)院為該患者進行了腦血腫的清除手術。后面會怎樣呢?從疾病的轉歸上說就有至少三種可能。第一,病人痊愈出院;第二,病人存活,但留下后遺癥,比如成為植物人;第三,死于后續(xù)的并發(fā)癥。
第一種情況最理想,但出現(xiàn)的概率很小。第二種情況出現(xiàn)的概率最大,但這也恰恰是所有人都不希望的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下,誰能承擔贍養(yǎng)義務就很麻煩。他的姐姐不愿意簽字,是有這樣的顧忌的。對于醫(yī)院而言也是如此,一旦自作主張做了手術,最后病人有后遺癥,醫(yī)院怎么辦?相關護理費用又該由誰出?至于第三種情況,雖然比直接讓患者在保守中等死要顯得道義一些,但對于患者本身而言,結果一樣。
姐姐簽字也好,醫(yī)生手術也好,本身并不難。當事人不愿意挺身而出的根本原因是,這一件好事做完了,緊跟著要做的很可能是幾十年如一日的好事,這無疑會讓許多道德不算高尚但也絕不邪惡的人望而卻步。
面對“拒簽致死”的事件,需要討論的也許并不只是誰對誰錯,如何保證手術之后的問題,才是更應關注的。 (醫(yī)生 鄭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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